2010年西安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发布:佚名 更新:2010-1-22 16:35:00 来源:京翰教育中心 录入:xuan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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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西安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

          专   业  方  向

名额

系别

学制

音乐学
050401

音乐学

20

音乐学系

四年

音乐教育

300

音乐教育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50402

作曲

20

作曲系

电子音乐制作

10

视唱练耳

10

视唱练耳教研室

音乐表演
050403

声乐(美声、民族、流行)

120

声乐系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90

钢琴系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它、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 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100

管弦系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100

民乐系

舞蹈编导
050410

舞蹈编导(表演与教育)

80

舞蹈系

  

  备注:合计招生数85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报考条件: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报考办法:

  一、陕西省籍考生只能在本院考点报考,西北地区(甘肃、新疆、青海、宁夏)考生限在本院考点或兰州考点报考;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市籍考生限在本院考点或北京考点报考;山东省籍、河南省籍、湖南省籍、浙江省籍考生限在本省考点或本院考点报考;山西省籍考生限在郑州考点、北京考点或本院考点报考;河北省籍考生限在北京考点、济南考点或本院考点报考;其它省区考生本着就近原则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音乐学专业方向、作曲专业方向、视唱练耳专业方向限在本院考点报考。

  二、考生报名均须网上报名,不接受函报。

  (一)、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09年12月25日每天8:00—22:00

  截止时间:2010年1月15日22:00,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我院各考点现场设有的报名处进行面报。

  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不做任何信息更改。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acom.edu.cn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三)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现场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并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已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了艺术类报名手续者,须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音乐学专业考生交本人音乐评论文章一篇,考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

  四、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五、凡持有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复试注册手续,并须准备初试要求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六、我院面向全国招生,艺术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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